此事发展到目前这一步,其实没有任何赢家可言。
“我父亲的养兔大棚被强制搬迁造成损失,维权后镇政府派人来给了5.5万元补偿,却被硬说成个人的钱报案,还把我父亲以寻衅滋事抓了。”河南襄城的冯女士想不通。
据报道,2023年,河南许昌襄城县山头店镇一农户“在村里承包了一块地,在种植的同时,筹措资金搭了一个大棚养殖兔子。”不料,2024年7月,该养殖户突然接到镇政府的限期拆除通知,“养殖大棚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并三番五次催促拆除”。
同年9月,养殖户因质疑强拆合法性提起行政诉讼;11月,副镇长报案称补偿款系“威胁索要”,养殖户于次月被当地司法机关以涉嫌犯强拿硬要型的寻衅滋事罪关押。2025年6月,该案曾开庭审理,至今尚未判决。
遭受损失后,养殖户的维权行动引起当地政府重视,镇政府工作人员在介入协商后,给予55000元兔子损失补偿——这使得事情原本似乎是朝着解决问题的良性方向发展。
然而,补偿款支付后,副镇长竟将之反转为个人遭遇“威胁索要”而报案,已然是将一起看起来的经济补偿行为扭曲为了一起刑事案件,这样的反转让人猝不及防,也留下了太多的疑点。
首先,关于养殖大棚的合法性认定,也即当地镇政府拆除大棚的合法性,或本就有待厘清。养殖户从村委会租地建棚,虽未签署正式合同,但据家属反映,村委会知晓用途且未反对,并有村干部表示该地块此前就有大棚。
其次,就补偿款性质而言,镇政府在行政答辩状中明确提及“政府补偿”,收条也显示收款名目为“山头店镇兔子死亡补偿金”,这与副镇长报案的事由——个人财物被强索,已然有着不小的出入。
基于上述种种疑点,当地司法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养殖户进行关押,其在法理上是否站得住脚,很难不打上一个问号。
此事发展到目前这一步,其实没有任何赢家可言——养殖户不仅承受了经济损失,还被关押;副镇长在处理拆迁事务中竟成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原告”,不免留下了“打击报复”的质疑;当地政府、司法机关面对此事也难免要遭受行政合法性和司法公正性的拷问。
当此之际,亟须让行政的归行政,司法的归司法。一方面,当地镇政府及上级政府,有必要就此事作进一步调查回应,就拆迁的合法性、涉事农户接收的“赔偿款”的性质给出正面回应。另一方面,对于养殖户因质疑强拆合法性提起的行政诉讼和“寻衅滋事”案,司法机关也应尽快依法作出判决,给出经得起事实和法律检验的结果。
总之,事实真相不能成了“罗生门”,而无论是基于养殖户的合法权益保障,还是就政府、司法机关公信力维护,此事都不该再拖下去,该镇政府的当事人更不能继续回避此事。